为保证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结合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顶岗实习单位基本要求
顶岗实习应选择安排在有合作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无合作协议但愿意接受我院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教育专业的实习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实习;非教育专业的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是政府部门、非(准)政府部门、社区管理部门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实习时间
“2+1”教学模式顶岗实习时间:
2015年6月26日---2016年5月27日
“2.5+0.5” 教学模式顶岗实习时间:
2016年2月2日---2016年5月27日。
三、顶岗实习内容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
师范教育类专业顶岗实习学生应完成以下所有实习内容。
1、教学工作实习
①完成教学设计(教案)不少于30学时,并付诸于课堂教学;
②观摩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学习授课经验,听课不少于15节课;
③参与指导学生课外辅导;
④参与作业设计和考试命题,批改作业和考试成绩评定。
2、班主任工作实习
①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及行为状况,制订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②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班级工作计划开展班级工作。在学生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③在实习学校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设计并召开至少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3、教育教学研究
①主动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会议、研训活动、公开教学、课例研究等校本研究活动。
②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顶岗实习学生须根据实习单位情况,积极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自主选题,拟定调查计划,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整理资料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查研究报告,要求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有典型材料,有较深入的分析,文字简明扼要,字数2500字左右。实习结束后将调查研究报告上交学院,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
1、师范教育专业实习生实习成绩由校内实习和顶岗实习两部分组成,校内实习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顶岗实习含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实习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非师范教育专业实习生实习成绩由校内实习和顶岗实习两部分组成,校内实习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实习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五、实习结束时应上交的材料
实习生返校以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实习鉴定表和其它相关资料并交学院备查,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1、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企业用);
2、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3、顶岗实习学生考勤表;
4、顶岗实习证书;
5、个人实习总结1份,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场所、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心得感受以及对整个实习过程的各种建议与意见等。
六、实习要求
1、学生应从“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利于就业”的角度,结合就业选择基础条件好,管理经验丰富、任务量充足,能与学生的学习内容密切联系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学生选择的校外指导教师要在工作一线,热心高等教育事业,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参加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实习学生应给辅导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预留联系电话,经常性地通过适当方式(电话、邮件等)与系部联系,汇报实习情况,反馈信息,对实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征求辅导员老师或论文指导教师的意见。
5、实习结束前,学生应对本次实习进行认真总结,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并请实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加盖公章。
顶岗实习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按学校规定,凡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因此,每名顶岗实习学生都要严肃对待顶岗实习工作,对于在分散顶岗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出,实习成绩按“零分”记载,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