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明确总支委员会各委员工作职责。
一、总支书记职责
1、对党总支的工作负总责;
2、负责召集并主持总支的各种会议;
3、履行总支签署的各项意见;
4、参加学院党委召集的各种会议,并认真传达贯彻;
5、协调各总支委员的工作;
6、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
7、参加行政决议事项的讨论;
8、主持系中心学习组的学习;
9、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组织委员的职责
1、对党总支的组织建设提出规划意见;
2、提出党员发展规划,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并负责落实;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4、负责系党的建设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管理;
5、负责党组织关系的结转;
6、负责审查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上报;
7、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8、主管对工会工作的指导;
9、完成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宣传委员职责
1、对宣传工作提出规划、掌握执行情况;
2、负责师生员工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制定计划、总结);
3、组织系中心学习组学习,草拟计划、掌握学习情况等;
4、组织师生员工的各项政治活动,公益活动;
5、负责系通讯报道工作;
6、负责系部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对系部所有上传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主管对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
7、主管统战工作;
8、完成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工作。